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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谋划

发布时间: 2017-02-15字号:[ ]

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作为基础性任务,强力推进《石家庄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水平。

1、持续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全面落实口蹄疫、禽流感、肉牛(羊只)布病和小反刍兽疫等国家和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研究制定我市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过渡性强制免疫政策及疫苗补助政策,并组织做好相关防控工作。认真组织好“冬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安全月”、“热季消毒月活动”等防控措施,确保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以上。完善强制免疫疫苗采购调拨管理工作,加强全程监管。强化畜禽养殖经营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列入2017年“先打后补”试点范围养殖场的强制免疫工作,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推进动物防疫应急能力提升暨指挥平台项目建设,提升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开展动物疫情解析预警,加强免疫抗体监测,开展应急演练观摩活动,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2.强化防疫体系建设。全力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114号)要求,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强化经费保障,提高技术支撑和监督执法能力。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扩大县级试点数量,构建多元化的动物防疫服务机制。深入开展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强化监测结果分析应用,全面掌握重点动物疫病病源分布和流行态势。加大对养殖场(户)免疫效果的监测力度,市级直接监测规模养殖场不少于10个,县级监测点不少于3个。

3.加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加强奶牛“两病”净化,所有备案奶牛场“两病”达到控制标准,其中省级以上标准示范场达到稳定控制标准。进一步推动种畜禽场重点疫病、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工作,突出抓好种畜禽场主要垂直传播疫病控制,推动实施种源正向监测净化。做好畜禽常见多发病防控,通过开展免疫消毒、疫情排查、技术培训,有效降低畜禽发病和死亡率。

4.加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严格落实证章标志审批、订购、领取、发放和使用制度,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督抽检工作。结合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政策和生猪保险工作,探索产地检疫签约兽医,屠宰检疫指定兽医工作机制。继续推进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对8类监管对象实行动态监管。着力推进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项目建设,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建设要求,2017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所有畜禽品种全覆盖、县域全覆盖。创新推进保险支持畜牧业发展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积极推进落实基层所站履职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推进基层所站建设标准统一、暖心留人,全面履行动物卫生监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畜牧技术推广职能。全市146个基层所站全部完成养殖书屋建设。